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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位将军因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而由全国一家著名的医院的一位著名的医生安装了美国一家知名的跨国公司的心脏起搏器三个月后,导线断裂,起搏器失效。同一医院的同一医生用同一厂家的产品再次对将军进行了起搏器移植手术,原有的断裂导线仍残留在将军的静脉及心脏内。
将军的儿子是一位律师,同时又聘请了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作为代理人。以产品质量侵权为由,断裂导线随时有刺穿心脏为损害后果,向美方索赔300万美金。
此案为首例中国涉外产品责任案,索赔额在中国损害赔偿史上也是天价,原告为中国的将军,被告为美国的一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金属导线又在人体的生命中枢心脏内断裂,因而此案一开始就受到了中国法院系统,法学理论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进而又受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领导人,美国政府、美国高科技协会,美国驻中国使馆等的过问。
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关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定,在走访了美国联邦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在对全世界著名的一些起搏器移植专家(例如美国、日本、瑞典、英国、法国)的调查了解,在与美国产品责任法律专家的会谈讨论,在取得了美国公司大量产品质量合格的原始证据材料后,此案经过二审八年半之久的诉讼,终以美方胜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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