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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客户是国内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即将上市融资前夕,另一家业内同样著名的企业起诉其知识产权侵权。
我们研究材料后,认为虽然有侵权之嫌,但不构成实质侵权。可如果应诉,势必上市会受到影响。但我们与对方协商时对方态度极其强硬。权衡利弊后,我们建议客户研究对方是否也有侵权的问题,客户研究后,提出对方的某一产品可能对我们有侵权。我们经过法律诊断,认为对方已经构成实质侵权。这样我们代理客户向法院提出诉讼,对方接到传票后,经咨询专家主动要求与我们和解。通过以上努力,使我们客户顺利上市扩张,也防止两大民族高科技企业的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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