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避免与防范
市场经济是契约化的经济。市场经济越发达,契约化的程度就越高。契约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一个普遍、基本的社会现象。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合同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契约意识日渐增强,合同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也在加快,重要的标志就是合同法典的颁行。合同关系复杂化,使纠纷发生呈现出多样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所谓合同纠纷,是指合同从订立、履行、变更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某个环节发生的合同权利义务的争议。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合意,合同纠纷就是主体利益互动中产生的冲突。对合同纠纷的研究应定位于合同的动态发展过程中,而不应简单地限定于合同的履行上。
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的其对全国4695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CEO、厂长有关企业信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企业信用状况有所好转,但信用依然不足,尤其是恶意拖欠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较为严重;近一年来,有90%以上的企业都或多或少发生了合同纠纷。
《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过程作了明确规定,还规定了合同前义务(或称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和合同后义务,这些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都无双成合同义务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除非当事人放弃权利,不相争议,一般地,违约会引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