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蕾

    合伙人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法学学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曾供职于教育部部属高校、北京市行政机关
现任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专业资格
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职务
北京林业大学                       兼职讲师
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   委员

 


 

业务介绍

刑事辩护方面 精通刑法理论及各罪犯罪构成理论,深谙刑事证据规则运用,善于识别公诉证据链条的薄弱点,凭借娴熟的辩护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办理多起卓有成效的成功辩护案例,包括一审阶段检察院撤诉案件,二审阶段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撤销案件等。

公司法律方面 研读公司法理论及权威指导案例,办理多起股权争议纠纷重大案件,为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善于处理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解决。

民事争议方面 办理大量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侵权、离婚继承诉讼案件,深谙民事实体争议裁判规则,熟悉民事诉讼程序,凭借勤恳、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满意。

劳动人事争议方面对劳动争议、工伤索赔有独到的技巧研究,代理顾问单位或受个人劳动者委托,办理大量劳动仲裁诉讼案件,秉承“即便案件标的额小,也要把案子的精细程度做到极致”的理念,全身心投入为委托客户服务。

 


 

合作客户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航科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宝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青云实验学校
北京领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亚美环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惠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龙鑫北旺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局

 


 

部分办理案件

民事部分
北京奥都百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宝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北京航科天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廊坊优尼珀焊接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恒盈嘉业装饰有限公司等与景晓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深圳市百惠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瑞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艺归民众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与国改文化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刑事部分
办理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一审阶段;
办理王某危险驾驶罪三阶段;
办理杨某某猥亵儿童罪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办理吴某某盗窃罪一审阶段;
办理孙某故意伤害罪三阶段;
办理吴某某扰乱社会秩序罪二审阶段;
办理徐某某销售假药罪三阶段;
办理陈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罪侦查阶段;

gdl
职务:合伙人/律师 
办公地点:北京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公司诉讼、民事争议、劳动人事争议
邮箱:59910127@qq.com
电话:+86-010-65057866 ∕ 67 ∕ 68
传真:+86-010-6505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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